中国古代游民社会真相|中欧商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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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是由垂直的等级序列构成的宗法社会,其基础是由士农工商四民组成的。他们的身份与职业是世代相传的,又有大致不变的固定居所,特别是农民,所以这四民又称石民。当人口增加、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而官府腐败时,往往会发生社会运动,导致社会震荡,这时就会有一部分“石民”被抛出四民之外,成为脱序的人群,其中有一部分就演变成了游民。
游民是一切脱离了当时社会秩序的人们,其重要的特点就在于“游”。他们缺少谋生的手段,大多数人在城乡之间流动。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有过冒险生涯或者非常艰辛的经历。在两宋以前,由于经济不发达,城市数量少,所以这个群体以农村游民为主,而且数量少。宋朝是中国经济大发展的时期,城市数量多规模大,因此,大批的游民就集中在城市,他们有属于自己的社会。
鲜明的反社会性
游民社会的第一特征是鲜明的反社会性。宗法农民的社会特征就是要求社会稳定,因为他们在宗法社会中生活。中国古代拥有土地的农民都是以吃饱饭为目的的,所以中华民族历史上很少有宗教战争,很少为了意识形态打仗。中国社会的反抗斗争尤其底层的反抗都是为了吃饭问题。所以当宗法农民、底层社会有饭吃的时候就不一定反抗,更不可能酿成大的农民战争。
过去有一句很流行的话说“有压迫就有反抗,有反抗就有武装斗争”,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有压迫已经好几千年了,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有了阶级就有了压迫,也有了剥削,但有压迫有剥削不一定就有很强烈的反抗,只要还有一口饭吃,能够生存下来,就酿不成很大的反抗斗争。最后凝结成为武装斗争,闹的乱子特别大的一定是有一个大的游民群体产生了。
为什么秦朝二十几年就灭亡了?就是因为当时中国总人口只有大概2 200万人,却把好几百万的劳动力从农村调出来去修陵墓、修长城,从事各种无偿的劳役,而且迟到了还要处以死刑。这样的一些人实际上就是从宗法社会里出来,没有出路服劳役是死,举大旗也是死,于是他们就走上了武装反抗的道路,酿成了秦末的农民大起义。
仔细看这些农民起义的骨干力量,实际都是脱离了宗法的农民。比如陈胜、吴广最初就是脱离了宗法,《史记·陈涉世家》说陈胜“尝与人佣耕”, “与人佣耕”就是出卖劳动力的雇农。陈涉在“与人佣耕”的时候就说“苟富贵,无相忘”,只有当他脱离了宗法才有这样的想法。从这些情况也可以看到,这些人就是因为脱离了宗法制度,又没有别的活路,所以就起义了。
所以游民的第一个特征就是鲜明的反社会性,因为他们两手空空,一无所有,想要生存和发展就只有求之于社会动乱,因为只有在社会动乱中才容易改变他们的处境。例如《沙家浜》中胡传奎就是典型的这种人,唱的是“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便是草头王”。
古代中国是个战乱频仍的国家,基本上是50年一小乱,200年一大乱。在社会动乱中社会阶层垂直流动很快,变动最大的两个阶层是皇室与游民,这在《水浒传》中有着生动的表现。为什么游民的故事会受到社会各阶层的喜爱?也跟这个有关系。因为它做了一种示范,一个最底层的人突然爬到皇帝的位置上,或者爬到贵族队伍,成为帝王将相,就是一些没有达到这些地位的看客也非常喜欢。
改革开放以来拍的那些电视剧,比较受欢迎的作品也跟这种阶层的垂直流动变革有很大关系。《北京人在纽约》中一个北京痞子在纽约发了财,你没去纽约,也很喜欢。《曼哈顿的中国女人》写的大概是一个上海女人,她在曼哈顿发了财,她的故事也有很多人喜欢看。这种非常态发迹的书籍和电视作品很多人喜欢看。
它给人们灌输的思想,特别是底层社会的人们的思想就是渴望动乱。因为底层人士感觉自己在常态社会中不可能有什么改变,或者说不可能很快地改变地位,只有动乱中才可以做到。这些我们在《水浒传》里也可以看到,它认为向往动乱的想法是合乎道理的,所以就设计了一个“洪太尉误走妖魔”的情节,把这种动乱说成天命。中国社会的变革在古代如果能“上应天命”,就是合乎道理的。我们现在把这种变革的合理性称之为 “符合历史发展规律”,这跟“上应天命”基本上是一个道理。
可怕的主动进击性
游民社会的第二个特点就是主动进击精神。宗法社会里的人,不用自己代表自己,有人替他代表,所以他的个性就萎缩了,竞争精神、反抗精神、争取自己利益的精神都被抹平了,就没有主动进击性了。古人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这包含的意义非常广阔,其中一个意义就是因为秀才是宗法里的人,他负担着宗法社会的思想意识,所以这种人第一造不了反,第二即使造反也不会成功,没有冲劲。但是游民不是这样,他们有主动进击精神。
《水浒传》中的李逵就是典型的游民,他没有家室,自己犯了罪跑了,后来又给逮了起来,放出来以后就跑到城市里当个小牢子,相当于现在的狱警。古代的小牢子没有钱,只有从犯人身上敲诈。所以这种人非常可怕,他没有道德规范,天不怕地不怕,先打人后杀人。过去的文论家、文史家讲到李逵这个人物,从阶级分析法出发而一直在肯定这个人,但如果你身边坐着李逵,你就会受不了,你感到不安全,因为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打你。
有的评论家还说李逵这个人特别真,有“赤子之心”。什么是赤子?就是刚生的小孩。我们为什么喜欢小孩?第一,当然因为是我们人类的后代,我们喜欢他;第二,他没有伤害力,他用小手打你脸一下,你还会呵呵一笑。但要是李逵打你一下,你就会受不了,他那个“赤子之心”会把你脑袋扇掉半个。
这些分析都不是从社会行为角度去考证,都只是从自己的理想去阐发。受教育比较多的人都是有各种负担的,比如意识形态的负担、角色意识的负担等,平常都被压得不敢说真话。他们一看到游民没有任何负担,什么话都敢说的时候,就对这种人特别羡慕,或者觉得特别可贵。实际上,如果社会上到处是李逵这样的人,这社会就不得安稳了。
每个人在社会中应该有自己一定的角色,这是所有文明的构成。文明的构成就是所有人应该有一定的伪饰,“伪”就是人为的意思。文明就意味着人为和人的改造,但文明的规范要掌握在一个度上,如果过度压抑,那么这个社会就会解体;如果过度放松,一点规范也没有了,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动荡。中国儒家最可贵的一点就是中庸,中庸不是取中间的意思,中庸是一个动态的东西,是合乎某种规范的度。
人性中既有善的一面,也有人们从自身角度出发的一面。所谓“私”就是自为,人作为一个生物体,如果没有这种自为性,人类就不会存在。任何一种生物体没有自为性,没有自我保护功能,没有一种从自我保护功能出发的意识,那这种生物就不会存在。因为自己受了伤不会自我保护,却要为了别人,那人类就会被淘汰。但是如何控制自为性和为他性的度,这就需要一个中庸之道。
主动进击精神是游民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所以游民在社会动乱中取得的利益最多,因为他们没有约束,没有角色位置,没有角色意识,敢于“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而相反地,负担社会意识和角色意识比较多的人就很难在激烈的动乱中取得上风。
非理性的帮派意识
游民社会的第三个特点就是强烈的帮派意识。这种帮派意识往往是非理性的,甚至超越了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游民社会“只讲敌我,不讲是非;只讲利益,不讲是非”。因为作为一个个体,游民一无所有,他为了在社会中生存,必须跟与他相同命运的人结成同伙,否则很难在社会上生存。士农工商四民可能有钱、有地位、有文化或者有其他附加的东西,而游民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唯一有的就是勇气。他要有主动进击的精神,然后要跟同他一样的人结合起来。这些东西游民早就意识到了,而真正发展起来则是在北宋时期。
最简单的结合就是我们很熟悉的《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的故事。根据历史文献研究发现,唐代在讲述三国故事的时候是讲诸葛亮和刘备的关系,故事的主题是讲刘备和诸葛亮的君圣臣贤,讲君和臣怎么样互相信任才构成了蜀汉的大事业,这是文人士大夫讲述的三国。等到了北宋的时候,故事的重点转移了,转成了刘、关、张的故事,这是游民眼中的三国。游民把刘备、关羽、张飞写得都跟自己的地位差不多。
当然,从历史上看来,刘备确实在社会底层生活过,所谓“织席贩履小儿”;关羽也因为在家有了人命官司而流浪于江湖;张飞开过小店。的确,我们从历史当中了解刘、关、张的故事跟游民有点类似,但是在历史上刘、关、张并没有结拜。结拜这种形式发生在六朝时代,我们知道的最早的记载是当时教育家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的记载,在社会动乱时经常有不同姓的人结合起来拜为兄弟,但实际上三国时候没有这样。
我们从《三国志》的记载当中看到的只是他们君臣关系处理得比较好,“恩若兄弟”。后来说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的文本就是北宋时期产生的,因为里面用乌牛白马祭天地的方式,这是当时辽国契丹人的祭拜方式,从祭拜的方式就可以看出这个故事定型于北宋时期。而且因为故事形成的时候恰恰是游民大量形成的时期,是江湖艺人产生的时期,所以这个故事是江湖艺人最早讲给大家听的。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到结拜对于游民是第一位的事情,所以游民要维持这种关系,因此就不能把是非看得那么重要。
《水浒传》有个主轴,也就是它的是非善恶的判断标准是以梁山的是非为是非。梁山做的事,只要做了全都对,别人做就是错的。杀人的事情,只要是梁山杀的也全都对,其他人做的话不是贪官污吏,就是强盗。
比如《水浒传》中生铁佛崔道成也是抢劫,但是梁山的抢劫就是好汉的行为,而崔道成就成了强盗淫棍。同样地,梁山给宿太尉很多钱却不是贪污受贿,但是高俅贪污就是坏蛋。因为宿太尉替梁山说话,所以他就是清官,他就是好官。
这种判断,我们可以从《水浒传》里面鲜明地感觉到它的帮派性,而缺乏一般的理性精神。
没有角色意识的游民
游民社会的第四个特点是游民没有角色意识。儒家所构造的社会意识、文明规范在游民那里被冲垮或被冲淡了。古代中国没有其他文明形态,只有在宗法制度中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宗法文明。游民在脱离宗法网络的同时,也脱离了在宗法制度下所形成的文明。
游民在社会中没有了角色位置,更缺少社会的尊重与监督,这样他们就不需要社会文明的规范,从而表现出赤裸裸的残暴与野蛮,毫不掩饰地追逐眼前的物质利益,容易流于极端主义并把传统文化非规范的一面推到极端。当求生存成为第一要义的时候,人性中的“恶”被充分调动了出来。那种因为追求赤裸裸的“利”所表现出的野蛮往往是不加掩饰的。
当游民把这种文明否定的时候,那就成了一种野蛮,所以清代的史学家、汉学家钱大昕说,“以杀人为好汉”成了游民对生命的态度。
反社会性、主动进击精神、强烈的帮派意识和角色意识的缺位,这四个特征构成了中国古代游民社会的基本面相,也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走向。
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传统的宗法体系和建国后形成的单位体系在底层解体,一些游民社会的特征也开始出现。因此,了解游民和游民社会,对了解中国历史的真相、中国社会的真相和趋势有着特殊的意义。
王学泰
历史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著有《游民文化和中国社会》。本文是王学泰先生2009年1月17日在《中欧商业评论》与“传习社·实践管理研究会”联合举办的系列人文讲座中的演讲节选,文稿未经本人审阅,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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