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me > SpecialTopic > business > 中欧商业评论-封面 >

    “别和好朋友开公司”?——从博弈看合伙|中欧商业评论

    Author:[email protected] Date:

    合作与协调两大问题,贯穿合伙创业始终,也是诸多从合伙到散伙案例的背后推手。

    文 / 陈永伟  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博士后

    试图向大家传递“正能量”的电影《中国合伙人》,最能引起共鸣的,恐怕是那句“千万别和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公司”。既如此,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在这不归路上前赴后继呢?因为相对于单干,合伙可以带来巨大的“红利”:一是集聚效应,将有限资源实现有效集聚;二是专业化效应,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大幅改善工作效率,从而实现1+1>2。然而,就在为追寻梦中的红利而愉快上路时,合伙人已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带入了烦恼的境地。

    两个难题

    为什么太多合伙都难逃散伙的命运?究其根本,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冲突。
    在现实中的决策者从来都不是抽象的“整体”,而是一个个具体的合伙人。他们根据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判断,独立地进行着决策,所有合伙人的“有意行为(Intended Action)” 在彼此交互后达到的“无意后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这种“有意行为的无意后果”在一般情况下很难达到“最优”,因为有两个问题如影相随。
    首先,“合作问题(Problem of Cooperation)”,即由于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合作难以持续。对大多数人来说,参与合伙创业是出于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合伙红利”不是最终目的而仅是手段。一旦他们发现继续维系合伙并不是对本人最为有利,就会单方面放弃合伙,即使此时此刻合伙依然对整体最优。这就是所谓“囚徒困境”。
    例如,企业陷入了困局,如果所有合伙人同舟共济,还可共渡难关;但若每一个合伙人都认为将资金、精力投入到其他领域可能获得更高收益,不愿继续奋斗,就会散伙。从这个角度看,利益冲突导致的“合作问题”会让合伙人陷入“进亦‘散’,退亦‘散’”的尴尬境地。
    也有一些散伙并非源于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事实上,有不少人是秉持强烈的利他主义倾向进行合伙创业的,其目标确实是整个组织价值的最大化。但即使这样,散伙依然可能到来。这是因为,除了“合作问题”外,还存在着“协调问题(Problem of Coordination)”。
    “协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理念分歧。假设甲公司两个合伙人面临A和B两种发展方案。若认同一致,各得1个单位回报;若僵持不下(你认可A、我认可B),则各得0回报,散伙可能是最终的结果。
    在企业发展初期,协调相对容易:一方面,成员较少,沟通便利;另一方面,对不同方案进行试错的成本也较低。随着企业的发展,沟通难度加大、试错成本增加,会让“协调问题”变得更为突出。比如,面对两个1万元的项目,只要任何一人表现得比较主动,就可以左右同伴的思路——毕竟无论项目成败,输赢最多不过区区1万;当两个分别拥有大批下属的合伙人,面对1亿元的项目时,协调就会变得不那么容易。

    熟人靠得住吗

    在传统社会,维系长久合伙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让所有合伙人都在熟人中产生。自古有云,“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情感的纽带往往被视为维系合伙的有力工具。时至今日,对熟人间合伙的推崇依然根深蒂固。
    为什么熟人间的合伙可能是持久的呢?第一,情感因素,比如良心谴责,改变了回报的结构和结果。假如在“囚徒困境”两名嫌疑人是亲戚,坦白、指证他人会遭到良心谴责,或出狱后被惩罚,从而容易形成牢固的攻守联盟。第二,可以大幅减少沟通成本。熟人之间更容易有相同的语言、习俗和思维模式,陌生人之间在会议上针锋相对讨论的问题,熟人可能在祥和气氛中达成共识。
    然而,熟人间的合作能够保证合伙状态的持久维持吗?恐怕不能。因为从根本上讲,这样的解决方案事实上并不能解决“合作”和“协调”中的任意一个问题。

    ……

    (本篇全文发表于《中欧商业评论》2013年10月号。订购热线:021—28905977


    转载本站文章《“别和好朋友开公司”?——从博弈看合伙|中欧商业评论》,
    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oulujun.cn/html/res/business/CEIBS-cover/2016_0218_7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