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做企业“精神分析”|中欧商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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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国内某个企业家:了解中国的企业吗?了解你自己的企业吗?谦虚一点的会说,有可能我对全国的企业不了解,难道我连自己的企业也不了解?高调一些的企业家会说,废话,我不了解,谁了解?你们怎么老问一些小儿科的问题?
兵法的黄金法则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可古人又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可见,自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千万不可自负。例如,一般情况下,最熟悉未成年子女的莫过于父母,但父母对子女究竟了解到什么程度,恐怕也得画个问号。更严重的是,根本没意识到自己不了解、甚至把这个问题不当问题的也大有人在。在官方和民间、总经理与员工之间,这种不了解恐怕更严重。
在社会变化面前,在新的挑战面前,许多企业家、管理人员只能依赖有意识(不可能考虑无意识因素,因为能考虑到就不是无意识)的经验、智慧和直觉,依据可以统计的数据和可以计算的资源来决策,即便觉得这些依据仍然不足,也只得一咬牙一跺脚就这么定了,再抱怨现在的不确定性在增加,来一句“听天由命”,求心安理得。
在现实的巨大变化面前手足无措难以应对,固然有外界的不确定性增加、破坏性技术带来的眩晕感等因素,但究其根本,恐怕还是没有真正认识自己。企业家在现实挑战中的茫然,很大程度就来自对自己企业的“灯下黑”。即便是那些热衷于企业文化建设、本身就在从事企业文化工作的人,也有可能对文化现象背后的“无意识”不甚了了。更可怕的是以其昏昏之上的自以为是,这往往会导致行为上的刚愎自用。
隐形的“根基”
企业家要真正了解自己的企业,只有进入基本假设层次,才可能深化。否则,了解到的往往只是皮相,还有可能把表象当本质。
真正头脑清醒的人,是不会把物品、技能、艺术、可视可听材料(如口号、文件等)这些人为事物(artifacts)视为组织文化的真正内涵的。听其言,更要观其行。人的行为看似受价值观(value)驱动,其实不然,真正的“源头活水”是更为深层的、隐形的“基本假设”(basic assumption)。
价值观,属有意识的文化,它强调的是“应该”而不是“实际”,是组织行为的准则。价值观又是可验证的,企业的物质环境和社会口碑会时时验证企业的价值观,只有经过反复验证的价值观,才能构成企业的信念。比如,某山寨厂商的价值观也豪言壮语曰“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不管是外部的观察家,还是内部的员工,(至少一开始、第一印象)都是不会以为然的,这就是不可验证的,很容易被证伪的价值观,必然不是企业文化的真相。
而基本假设是无意识的文化,即支配企业行为无形的、前意识(preconscious)的信条,这些信条当事人自己意识不到,而是作为一种“理所当然”、不假思索、条件反射式的东西,支配着当事人的思维和行为。可被称为“管理学领域的弗洛伊德”的埃德加·沙因所做的工作,就是企业组织的精神分析,揭示企业文化的无意识或者前意识。企业家要真正了解自己的企业,只有进入基本假设层次,才可能深化。否则了解到的往往只是皮相,还有可能把表象当本质。
比如,有许多企业在招聘人员时不仅要硕士、博士学位,同时还要看第一学历。这在显意识层次是对学历和能力的重视,而在潜意识层次却反映出对硕士、博士学位的不屑甚至反感。它传递的真实信息是:只有本科出自名校的人质量才可靠。其前意识是:哪怕是名校的硕士博士,也掺了水;其无意识是:硕士博士学位只是门槛,同能力水平无关。哲学家金岳霖,曾经对中国的两句俗语用逻辑打趣证谬,说:“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结论就是“朋友如粪土”。这种逻辑推论,正好可以揭示出那些口头声称“金钱如粪土”者,在潜意识层次对金钱的重视,如果真“如粪土”,他就不会这样强调了。
正如精神分析师不能对自己进行精神分析一样,在企业文化的真相挖掘过程中,基本假设要靠局外人来发掘。局外人所判定的基本假设,当事人可能不会承认。由于揭示基本假设有可能会带来不适、困惑甚至痛苦,所以,对这种揭示,当事人极有可能会抗拒。例如,我们通过各种教育,树立和培养了“劳动光荣”的理念,在显意识层次上,人人都赞扬劳动。如果说某人鄙视劳动,多会遭到他的反驳。然而,“劳动教养”和“劳动改造”的存在,把劳动视为惩罚罪犯的手段,能够映射出人们对劳动的真实看法。即便是在具有基督教传统的西方,亚当被逐出伊甸园的隐喻,也能看出人们在无意识层次对待劳作的态度。
揭开冰山之基
要遵循两个基本的原则:一是不管局外人的观点多么“伤人”,多么“难听”,当事人不得阻断局外人的研究和推理;二是企业对局外人不得设防,不得屏蔽信息。
那么,如何确定具体企业的基本假设是什么? 必须要允许中立的局外人介入。典型的例子就是当年华为公司邀请人民大学教授组献策于“华为基本法”。没有局外人的介入,企业内部人员的基本假设就始终停留在无意识层面。但同时也必须有内部人的密切合作,否则外部人对基本假设的发现就会无法验证。
在探寻过程中,要遵循两个基本的原则:一是不管局外人的观点多么“伤人”,多么“难听”,当事人不得阻断局外人的研究和推理;二是企业对局外人不得设防,不得屏蔽信息。当然,对于“局外人”自身也要有严格的限定,不但要求其具备相应的研究伦理,而且其目的必须是为了帮助研究对象,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学术成就(这一点十分难,但非此不足以保证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对基本假设的发掘要从企业的文化标志开始。所谓文化标志,不是指那种校训、厂歌之类人为物品,也不是指规划、战略之类文字记载(这样说绝不是否定它们的重要性,在文化研究中,这些都是重要的,但它们只是门口的招牌)。能够作为文化标志的东西是具有稳定性的、能够在行为中得到验证的群体共识。例如,一个企业实施三年以上的奖励办法、有多年稳定性的招聘政策、保持了较长时间且能够得到管理层基本肯定的工作流程、已经形成惯例的客户服务、在产品更新换代周期内保持不变的质量控制措施,等等。再进一步深入和细化,还可以具体到高层会议的开法、采购的步骤和程序、危机情况下的应对习惯等。只要能反映出稳定行为的方方面面,都可以作为文化标志。
确定文化标志的原则,须排除价值判断,仅仅考察其稳定性和持续性。如果受到价值判断的影响,就可能戴上有色眼镜,把“不好”的习惯排除在文化标志之外。例如,随地吐痰可能是多数农民的习惯,且同其生活环境有密切关系,然而,如果把随地吐痰定义为一种低级、落后、错误的行为时,它就难以作为农民生活的标志之一被选取。
文化标志是否准确,需要用群体行为来验证。只有同群体行为相符,才具有标志意义。这种验证主要依赖于局外人中立状态的观察,而不是简单的问卷或者稍微复杂一点的访谈。当然,问卷和访谈可以采用,但不能纯粹依赖它们。当群体行为基本确定后,需要进行内外比较。同企业外部的比较,是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发现该企业与其他企业、与社会各方在行为上有何不同,进而确定“这一个”的特殊文化。内部比较,是群体不同成员的比较,以确认行为准则的内部认同程度,发现内部价值观上的差异,找出“特立独行者”。
如果文化标志与群体行为相符,就可以认定有了具体的企业文化。尽管有些人不愿意承认,但“有企业,没文化”的例子是存在的,即只有个体文化而没有形成有效的群体文化。认定了企业文化后,需要把企业文化所遵循的价值观发掘出来,以群体行为来推论价值观。对这种群体文化的确认需要以多数行为做依据,以外部群体行为做参照,确认其价值观的内涵;还要用内部“特立独行者”“行为怪异者”的行为差异,来检验其价值观的共识程度和普及程度。
最关键的一步,是发现价值观背后的基本假设。这一步需要局外的研究者和局内的当事人通力合作。研究者的着眼点是唤醒局内人的“遗忘”,找出组织行为的潜在逻辑。局内人的着眼点是以自己的解释,弄清自己行为的真实意图,校正旁观者的逻辑偏差。例如,有些公司不愿意雇佣MBA,其理由是MBA缺乏扎实的技术知识,只追求个人成功而不关心组织发展。但这背后的基本假设是“通用型”的一般管理知识可有可无,起码不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对此,“局外人”的逻辑推论与当事人的逻辑解释很可能不一致,甚至出现重大分歧。对此,需要在解除防卫心理的基础上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对比,辨析各种逻辑解释的可能性大小,考察影响不同逻辑产生作用的环境条件,尤其是研究群体内部小众行为乃至个别行为的意义、“反叛者”的行为理由等等,才能保证基本假设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不妨设想,有这样一个公司:它有着引人入胜的使命表达和愿景描述,有很好的产品和一定的市场份额,尤其是在股市上有良好的表现。从内部管理来看,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较高,高层最关心的是各种数据指标,尤其是财务数据。员工在工作的舒适性和报酬的合理性之间,更看重合理的报酬。尽管公司高层表示力争基业长青,然而,从行为来看,其实更偏重短期行为。这样的公司,其内在假设到底是什么?是把公司看作赚钱的工具,还是看作实现使命的工具?某些公司,盈利高于一切,为了盈利可以放弃某些原则,领导人很可能对公司充满感情,但在逻辑上,他办公司是不是抱着养猪式的心理?农村老太太也可能对她饲养的肥猪充满感情,这并不违背她养猪卖钱的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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