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治国需要用贪官、反贪官——阳光法案为什么行不通
Author:zhoulujun Date:
早在1766年,瑞典就制定了相关法律,指出掌握公权力的公务人员必须放弃财产隐私方面的权利,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来接受公民的监督。规定公民有权随时查阅所有官员的财产和纳税情况。
其实这个,这个其实在某些地方,很难行得通!
秘术——贪官之用与弃
人密谈 三日三夜。
宇文泰问:“国何以立?”
苏绰答:“具官。”
宇文泰问:“如何具官?”
苏绰答:“用贪官,反贪官。”
宇文泰不解的问:“为什么要用贪官?”
苏绰答:“你要想叫别人为你卖命,就必须给人家好处。而你又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们,那就给他权,叫他用手中的权去搜刮民脂民膏,他不就得到好处了吗?”
宇文泰问:“贪官用我给的权得到了好处,又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苏绰答:“因为他能得到好处是因为你给的权,所以,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好处就必须维护你的权。那么,你的统治不就牢固了吗。你要知道皇帝人人想坐,如果没有贪官维护你的政权,那么你还怎么巩固统治?”
宇文泰恍然大悟,接着不解的问道:“既然用了贪官,为什么还要反呢?”
苏绰答:“这就是权术的精髓所在。要用贪官,就必须反贪官。只有这样才能欺骗民众,才能巩固政权。”宇文泰闻听此语大惑,兴奋不已的说:“爱卿快说说其中的奥秘。”
苏绰答:“这有两个好处:其一、天下哪有不贪的官?官不怕贪,怕的是不听你的话。以反贪官为名,消除不听你话的贪官,保留听你话的贪官。这样既可以消除异己,巩固你的权力,又可以得到人民对你的拥戴。其二、官吏只要贪墨,他的把柄就在你的手中。他敢背叛你,你就以贪墨为借口灭了他。贪官怕你灭了他,就只有乖乖听你的话。所以,‘反贪官 ’是你用来驾御贪官的法宝。如果你不用贪官,你就失去了‘反贪官’这个法宝,那么你还怎么驾御官吏?如果人人皆是清官,深得人民拥戴,他不听话,你没有借口除掉他;即使硬去除掉,也会引来民情骚动。所以必须用贪官,你才可以清理官僚队伍,使其成为清一色的拥护你的人。”
他又对宇文泰说:“还有呢?”
宇文泰瞪圆了眼问:“还有什么?”
苏绰答:“如果你用贪官而招惹民怨怎么办?”宇文泰一惊,这却没有想到,便问:“ 有何妙计可除此患?”
苏绰答:“祭起反贪大旗,加大宣传力度,证明你心系黎民。让民众误认为你是好的,而不好的是那些官吏,把责任都推到这些他们的身上,千万不要让民众认为你是任用贪官的元凶。你必须叫民众认为,你是好的。社会出现这么多问题,不是你不想搞好,而是下面的官吏不好好执行
朱元璋反腐力度
https://baike.baidu.com/item/朱元璋反腐/16520600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官员贪污,朱元璋还特别起草重刑法令《明大诰》,其中的酷刑种类不胜枚举,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剥皮楦草这种刑罚,是直接将人皮剥下来且必须保持完整,然后内部填充稻草,一个人皮稻草人便做好了,手段之残忍,令人叹为观止。
据不完全统计,朱元璋杀掉的贪官至少15万人,其中两万人为朝廷官员,就连跟了朱元璋多年的老臣也未能幸免,甚至他自己的儿子和女婿都在其中。尽管朱元璋的反腐力度如此大,但从实际效果而言,其实并不理想。
这个我之前写过:《反腐第一帝朱元璋建反腐最严厉与贪腐最盛的朝代—比苏联 》
为什么朱元璋反腐无效?
看看此文:https://www.chinanews.com.cn/cul/2015/01-28/7011935.shtml
古代中国的反腐机制千变万变,说到底无非两途。首选是推动体制改革,根绝腐败滋生的温床。
《万历十五年》中,那个“世间已无”但又无处不在的前任首辅张居正就试图走这条路子,他推出“一条鞭法”,通过改革税收体制,减少官员上下其手的空间,又改革官员考核体制,裁汰贪官、庸官,可以说在中国政治改革史上,很少有人像张居正曾经做到的那样成功。遗憾的是,张居正身处一个以人治为根本的国家。这导致了他即便想推动法制改革,也必须依靠人来推行。正如《人》剧中高育良所言,“一把手几乎拥有绝对的权力,而担子都压在一把手一个人身上,他当然要选用自己信任的人来办事”。而张居正提拔的这个“亲信”,就是接了他的班担任首辅的申时行。万历十五年的申时行几乎整年都浸润在反对者对他是“张居正的私人”的攻击中。于是,申时行的困境就产生了:如果他继续推行张居正的改革,则会坐实“张居正私人”的帽子,最终被皇帝拿下,改革人亡政息;如果他对张居正留下的摊子有所退让,反对者则一拥而上,最终改革也会人亡政息。无论怎么选,在人治社会下试图通过推动法制改革防范腐败,都逃不脱人亡政息的宿命。终于,世间再无张居正。
法制反腐行不通,树立道德榜样,鼓励官员们洁身自好行不行呢?《万历十五年》里也讲了这么个典型,那就是海瑞。海瑞的两袖清风的确很受民众的欢迎,但在官僚系统中,这样的人却是怪物,甚至被当成“白眼狼”。海瑞没考上过进士,理论上连县令都没资格当,是当时的首辅徐阶一手提拔了他,然而徐阶告老还乡后,后任高拱却通过海瑞的铁面无私揪住了徐阶的小辫子,最终把他搞垮了。
伙同政敌斗自己在政治上的恩师,即便有反腐这杆大旗撑腰,在明代也是最为同僚们所鄙夷的行为,不具有效仿价值。所以海瑞在老百姓那里是榜样,在官员那里却是“奇怪的模范”。正如黄仁宇在书中指出:“他的信条和个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遗弃。这就是说,他虽然被人仰慕,但没有人按照他的榜样办事,他的一生体现了一个有教养的读书人服务于公众而牺牲自我的精神,但这种精神的实际作用却至为微薄。”
张居正式的制度性反腐推不动,海瑞式的道德反腐没人理,这就是大明王朝在万历十五年遭遇的窘境,《万历十五年》一书,实则是一本“大失败的总记录”。失败的根源,恐怕出在明朝的产权上。有明一代,自明太祖朱元璋起,就一直狠抓反腐,官员薪水极低,贪污60两以上即处以剥皮实草的酷刑。但诡异的是,朱元璋同时给自己的子孙们规定了极高的待遇,“朱二代”“朱三代”乃至“朱N代”们可以肆意榨取国家的利益而心安理得。这让明代的反腐失去了意义——如果反腐所节省下来的民脂民膏没有还给百姓,而是落入另一批权贵“皇族”的口袋,轰轰烈烈的改革和反腐,岂不成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利益争夺和权力斗争?这样的反腐又有何正义性可言?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虞云国说得更为明确:体制性腐败是不治之症,在专制王朝衰减律的加速度下,这种体制性贪腐犹如癌细胞那样急遽扩散,严重恶化。
这似乎也印证了阿克顿勋爵那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只要皇帝不愿放弃君主专制,无论你反腐的旗帜举得多高,无论你反腐的口号呼得有多响,无论你对贪污腐败分子施以何种酷刑,都无法阻止贪腐的复制与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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