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第一帝朱元璋建反腐最严厉与贪腐最盛的朝代
Author:zhoulujun Date:
明朝也是六部制: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个部有一个尚书,两个侍郎,再往下是郎中、员外郎、主事等。
大家都知道朱元璋是狠人。他当年查郭桓盗卖官粮案的时候,发现几乎所有官员都参与了。于是就杀。杀到最后,每个部都只剩一个尚书两个侍郎,没人干活了——“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这是《明史》里记载的。
朱元璋为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杀戮贪官最多的皇帝。在朱元璋当政的31年中,大约有10万到15万贪官人头落地。
当时,全国13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
但是杀了一批又一批,到最后贪官越杀越多,导致最后以失败而告终。
有些事情一查到底就是会这样。查不查,怎么查,处理不处理,怎么处理,就体现了价值观,也体现了智慧。
朱元璋反腐政策
朱元璋反腐又称朱元璋反贪,指的是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在位期间的反腐事件。朱元璋反腐是下了重典的,他反腐主要以铁腕惩贪,不避亲故,法不徇私著称,对贪官动则处以枭首和剥皮示众的酷刑。
严惩腐败分子
朱元璋自幼出身贫寒,对政治贪污尤其憎恶,其对贪污腐败官员处以极其严厉的处罚。在朱元璋主政期间,大批不法贪官被处死,包括开国将领朱亮祖,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其中甚至因为郭桓案、空印案杀死数万名官员
朱元璋认为“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其对贪污的惩治尤其严厉。前面所说的《大诰》就是重典治吏特别是重典惩贪思想的反映。《大诰》并不是法律条文和量刑标准,而是一种“法外之法”,把“法外用刑”合法化。《大诰》中的许多酷刑如族诛、凌迟、极刑、枭令、墨面文身、挑筋去指、挑筋去膝盖、剁指、断手、刖足、阉割为奴、斩趾枷令、枷项游历等30余种都为《大明律》所未设。同一犯罪,尤其是贪污罪,《大诰》的处罚规定要比《大明律》大大加重。朱元璋还创立了“剥皮实草”之刑,规定贪污60两银子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并将之挂于官府公座两旁,使官吏一见便触目惊心。明初对贪官用刑之酷是历史上罕见的。在洪武十八年(1385)的“郭恒案”中,“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从中央到地方,几万人死于非命,其中既有郭恒之类的贪官,也有一些无辜者。曾受朱元璋表彰的循吏(清官)——曾任山东济宁知府的方克勤(方孝孺的父亲),就受洪武年间的另一大案——“空印案”牵连致死。朱元璋搞的两个大案——“空印案”和“郭恒案”,杀人据说达到8万多人。
洪武朝一石米的价钱在半两银子左右,六十两就相当于农民一年半的收成。
对于贪污金额在六十两以下的,老朱也给明明白白安排好了酷刑套餐。
比如这些:凌迟、枭首、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刷洗、称竿、抽肠、阉割为奴、枭首、迫令自杀等等,分别对应贪污金额不小,又达不到剥皮揎草资格的官员。
如果哪个贪官被判墨面文身、常号枷令、枷项游历、免发广西拿象(免死,发配广西捉大象)、发配远方为奴等,那他家里一定像过节一样,大家都认为前世积了德。
对贪腐的官员,老朱从不知宽恕为何物,在他眼里“若贪虐之徒,虽小罪亦不赦也。”
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广开言路鼓励民间反腐
朱元璋在铁腕反腐的同时,还鼓励民间反腐。朱元璋在午门外设立“登闻鼓”,号召受冤的百姓们击鼓鸣冤。为了防止此行为虚设,同时命令一名御史每天在那里负责,但凡是民间有冤情,地方官员又不受理的百姓们,当事人可以击登闻鼓,并由在那里负责的御史带着上奏;为了让下级官吏有参政机会,朱元璋打破常规,规定不论朝廷官员品级、隶属均可参加早朝上殿言事,有隐情还可单独召见;朱元璋不仅允许民告官,还鼓励百姓越级告状;他甚至鼓励普通百姓把贪官直接绑赴京城治罪,各级官员如果胆敢“截访”,就治以诛灭家族的重罪。于是,在朱元璋的反腐力度下,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押解着贪官污吏行走在通往京城的道路上。
朱元璋规定百姓可以将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虽无文引”,关津也要“即时放行,毋得阻挡”,“其正官首领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又鼓励人民加强对官吏的监督,规定自布政司至府州县官,若非朝廷号令,私下巧立名目,害民取财,准许百姓连名赴京告发。在朱元璋的号召下,常熟县陈寿六等三人曾把贪残害民的官吏顾英绑缚至京面奏,朱元璋当即赏陈寿六钞三十锭,人衣各二件,还免除了他三年的杂泛差役,并警告地方官吏:敢对陈寿六打击报复者,一律族诛。
设立监察机构
朱元璋为了加大反腐力度,设立了从朝廷到地方的监察机构,其组织之严,权力之大,都是前朝历代绝无仅有的。在中央朱元璋设立最高反腐机构都察院,将刑、检、法职能集于一身。不久又设置六科给事中,专事纠举弹劾六部中的贪官污吏。在地方上,除了有朝廷派遣的监察御史外,同时又在各省设按察司,掌监察之职;后来又设立“巡抚”制度,由朝廷派亲信重臣大臣到各地出巡,监察地方官吏。
颁布文书和诰谕,劝勉官吏
朱元璋颁布了许多劝勉官吏的文书和诰谕,如《祖训录》、《臣戒录》、《醒贪简要录》、《彰善瘅恶录》等,他亲自组织编写的《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以下统称《大诰》)是其中最重要的几种。《大诰》选录了当时全国刑事案件中的官民事例,共236个条目,其中有150个条目是属于惩治贪官污吏的,因此《大诰》实际上就是以惩治贪污为主的法规汇编。朱元璋要求全体臣民户户有此一本,如犯笞、杖、徒、流罪名,家有《大诰》则减一等,无者则加一等。他还把《大明律》和《大诰》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并把他们列为科举考试内容,就连农村最基层的单位里也要“置塾师教之”。在朱元璋的倡导下,《大诰》风行全国,人人读之,人人讲之,至洪武三十年(1397年)出现了“天下讲读《大诰》师生来朝者凡193400余人”的空前景象。另外,朱元璋还规定每县乃至里都要建“申明亭”,把贪官污吏的名字及其罪状列于其上,让人人皆知,以示警戒。
大力表彰廉吏
奖廉与惩贪是相辅相成的,也是反贪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朱元璋对此也给予高度重视,大胆破格提拔著名的廉吏,如知金华县事王兴宗以廉洁奉公而著称,累迁怀庆、苏州知府,后又擢升为河南布政使。朱元璋还多次亲自召见或旌表廉能卓异者,如洪武八年(1375),因济宁知府方克勤为官清廉,所辖之地官清风正,百姓富饶,朱元璋亲自召见并予以褒奖;嘉兴府布衣王升写信给其子平凉知县王轸,劝勉他“凡事须清心洁己,以廉自守”,“慎勿以富贵为念”,朱元璋发现这封信后,立即派人到王升家予以奖励,还亲自撰写诏书旌表,并将之与王升的家信公布于全国,以为典范。综观朱元璋的整个帝王生涯,一手抓惩贪,一手抓倡廉是他一贯的反贪措施。
朱元璋反腐为什么不成功
作为一代开国帝王,朱元璋自有他雄才大略的一面,而且在惩治贪官上也动了许多脑筋,但整个来说,他的惩贪反腐并不成功,也不可能成功。
朱元璋自己都说:“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这就说明,实际效果可能也有限。
如此严厉的反腐手段反复荡涤,朱元璋想来大明应当是官场清明,百姓乐业,离他的理想王国相距不远了。许多事地方官可以选择性上报,为了利益,对自己不利的事会设法压住。唯独一样东西绝对无法作假:农民起义。
从洪武元年到洪武十六年,老朱每年平均收到六起各地造反的消息,加起来总共有一百多次。
要说这些都是农民不堪压迫而造反,那也有点冤枉洪武皇帝。开国之初,天下未定,制度改革尚未完成,还有许多敌对力量的残余搞破坏,老朱起初并不怎么在意。可一直持续十几年,问题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调查结果让老朱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
刑部尚书收受罪犯贿赂,指示属下把罪犯放走,用死囚来代替罪犯坐牢;印钞局大使和户部官员勾结,印了七百万锭纸币,自己私藏了一百四十三万锭;兵部侍郎借抓捕逃亡军人的机会,收受军人家属贿赂二十二万锭……
地方上胡作非为的程度更加惊人:浙江省的农民,交纳的农业税比国家规定的数额多出 45%,全部落入地方官的腰包。中小地主们,勾结官府,多年来用包荒、洒派、移丘换段等手法,把农业税转移到普通农民身上。甚至他们还把自己的田产转寄到长工名下,叫「铁脚诡寄」。这种欺骗一层层上报,乡骗县,县骗府,州府骗中央,一直骗到朱元璋,名叫「通天诡寄」。
好你个“通天诡寄”!这已不是偶发的腐败,而是系统性的腐败。受害的农民忍无可忍,走上了与当年红巾军一样的道路。
在朱元璋高压政策下,开始六十两就算贪腐,要杀头,到后来贪腐一两也要杀头,甚至凡是收受任何贿赂都必重罪连株。但是,反腐反不了贪腐。
唐宋都用了相反的“高薪养廉”政策,一样挡不了腐败,这两个方子用历史实践验证——都是失败的。
没有从制度的根源上解决问题
大明朝毕竟也是一个皇权高度集中的封建王朝,皇帝所做的一切,终极目的始终是维护神圣的皇权和封建制度、维护占据统治阶级地位的大地主的既得利益,这是不可动摇、不可触碰的底线。有时候阶级矛盾尖锐的时候,会做一些让步,但永远不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远不可能革皇帝自己的命。
朱元璋首先他是专制而独裁的利益总代表,他背后庞大而根深蒂固的利益链也不允许他这样做。所以,贪腐的顽症不光是朱皇帝没有办法根治,任何其他的皇帝也根治不了。当然,在封建帝王中,朱元璋已经算是反腐第一帝了,只是囿于历史发展和自身阶级的局限性,他已经无能为力了。
朱元璋为首的皇族就是最大的腐败集团
朱元璋为首的皇族就是最大的腐败集团。他自己可以讲节俭,树榜样,但别人不准建言。譬如,在他号召大臣直言上谏时,员外郎张来硕响应号召上书朱元璋,建议不要取已许配过夫婿的少女当宫女,竟被当庭碎肉而死!朱元璋有26个儿子和16个女儿,儿子要封王,女儿要封公主。朱元璋亲自定诸王、公主年俸,其数量相当惊人,以洪武后期岁收粮食最多的数字做基数,诸王府禄米竟占全国收入四分之一以上!如山西当年存留地方的粮食共有152万石,可是当地皇族禄米需252万石;河南地方当年存留粮食共84万石,当地皇族禄米要192万石。把地方存留粮食全部拿来供给皇族,还有一半以上缺口。
更主要的是,朱元璋惩贪反腐,是建立在极端专制的基础上。朱元璋高度集权,超越任何朝代任何帝王。与之相匹配,他的野蛮残暴也超越任何帝王。他取消丞相制,让各中央机构直接对皇帝一人负责。他大肆杀戮功臣,胡惟庸案、蓝玉案,都分别杀掉几万人。他设立检校和锦衣卫,密密的间谍网撒遍全国上下,特务横行,官民无日不战战兢兢。他禁锢思想,限制人民行动自由,明文规定不得离开本乡生活。他大兴文字狱,屠杀知识分子到了神经不正常的地步。比如他小时做过和尚,当过红巾军,被骂作盗贼,于是谁诗文有“僧”“光”、“秃”、“贼”等字眼皆要掉脑袋,就是有同音字“生”、“道”或形近字“则”等字眼也要杀头,而且一杀就是全家老幼,甚至全族人头落地。人称“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
洪武之治背后暗流:社会变成大监狱 中国开始落后于西方
十四世纪的明朝,与欧洲相比,表面上要光明得多。十四世纪的欧洲特别不幸:黑死病扫荡了欧洲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使北欧动荡不已的“百年战争”也始于这个世纪,因此人们称这是欧洲的“黑暗时代”。而在中国,朱元璋却缔造了一个很长的和平时期,“华胄重光”,生产恢复,东方大地一片太平景象。然而在一治一乱的表象下面,却涌动着两股方向相反的历史暗流。
在欧洲大陆,从十四世纪起,漫长的死气沉沉的中世纪统治开始支离破碎。由于教皇和国王们忙于争权打仗,无暇管理地方事务,许多城市从封建统治中脱离出来,获得了独立。这些城市居民们集资向国王们购买了自治权,可以组织自己的市政厅和法院,建立自己的法律。正如当时的一句俗话所说:“城市的空气能使人自由。”
在城市里,人们不再向国王、贵族们卑躬屈膝,他们投身于商业和企业,用自己的双手和头脑为自己创造财富,用财富来建立自信。“自治市的自由民从一开始就表现出自信和独立,这种自信和独立是欧亚大陆任何地区所没有的”。这些城市的本质就是一个大公司。“所有的商业法律,也就是民法;全部商业船只也就是海军。”这些城市一出现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明朝建之后十二年的1380年,威尼斯打败热纳亚,成为欧洲海上霸主。从此之后,资本主义因素在封建社会的缝隙中像霉菌一样逐渐生长,很快推垮了日趋腐烂的旧体制,使欧洲社会迸发出前所未有的能量。
而在欧亚大陆的另一端,却进行着相反的事情。他统治的原则就是全面的社会控制,把每个社会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严格控制在政府权力之内,以彻底杜绝任何不安定因素。朱元璋把全国变成了一个大村庄,取消了多元和层级发展的可能,由官僚包办一切事情。在他的统治下,大明社会变成了一个大监狱,各级官员都是狱卒,所有百姓都是囚犯。百姓稍有逾越狱规,则惩罚立刻劈头而来:“充军”、“斩首”、“乱棍打死”……
唐宋以生机勃勃的外向型的竞争社会呈现于世界,而朱元璋统治下的明朝则是内向的、反竞争的、缺乏想象力的。朱元璋开创的三百年大明,是中国历史上最稳定的朝代之一。而这三百年间,却是欧洲历史上最为动荡的阶段。不过正是在这些动乱中,孕育了现代西方文明。黄仁宇说:“克伦威尔在马斯顿荒原击败查理一世时,为公元1644年,也即是中国所谓崇祯皇帝上煤山的一年,也就是明亡的一年。”大明三百年,正是中国与西方一个大幅度后退,一个大踏步前进的擦肩而过的时代。
参考文章: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朱元璋反腐
朱元璋反腐:严刑重典却成效有限 https://history.sohu.com/20150122/n407996323.shtml
明朝反腐最严厉,也是贪腐最严重的朝代?只能说:暴政之下无完卵 https://www.163.com/dy/article/FUCQL3EN0541IDJ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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